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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 Game Change by John Heilemann and Mark Halperin

More about Game Change這本書是預設寫給歐巴馬的粉絲嗎?

前一陣子看了 HBO 的同名電視電影,中文片名是選情告急,影片對於上屆共和黨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麥侃和裴琳的描寫真是令人吃驚。電影改編自這本 Heilemann 和 Halperin 的合著,圖書館剛好有,所以就借來看了。

Game Change 談的是美國 2008 年的總統大選,兩位作者在選後訪問數百名各團隊的資深與基層幕僚、參與選舉的相關人士,甚至包括候選人,綜合訪談內容與當時媒體的報導評論來還原選舉的過程與真相。根據兩位在前言的說法,他們希望寫出歷史。

原著分成三部份:一半以上的篇幅是敘述民主黨初選時歐巴馬和柯林頓的廝殺,另外略微提到愛德華和他的外遇始末;中間簡單說明共和黨初選,有關麥侃的掙扎與勝利;最後才是總統大選。電影選擇只拍出大選,而且著重於共和黨副總統候選人裴琳的崛起和她一路上製造的紛紛擾擾。

作者 John Heilemann 是 New York 周刊專跑政治新聞的記者,曾在 New YorkerWiredThe Economist 任職。Halperin 是 Time 雜誌的資深政治分析員。這是我第一次閱讀和選舉/政治有關的書,雖然看電影時已覺得編劇(或說原作者)應該是有自己的立場,對共和黨大概沒什麼好感,但另一方面總覺得以兩位作者身分資歷應該會盡可能客觀中立。結果令人非常失望,他們不僅做不到這個基本要求,文字間還處處充滿偏見與非理性敘述。難怪柯林頓和麥侃會感嘆媒體操作,08 年是場不公平的選舉。

從一開始他們給歐巴馬、柯林頓、還有兩人競選團隊冠上的形容詞便可感覺出作者的偏頗。歐巴馬總是冷靜、自信、風趣、果斷,柯林頓卻是無趣、無知、言詞反覆的瘋婆子。歐的幕僚是 "the Obama brain trust",柯的卻是 "the Hillarylanders"、"the Clintonites" 等;麥侃登場後,他的人馬則是被封為 "the McCainiacs"。除了歐巴馬和他的副手拜登,其他參與初選與大選的候選人無一倖免,統統被罵得一無是處。男性候選人的配偶除了蜜雪兒‧歐巴馬,也都被形容成歇斯底里、不講道理的潑婦。詆毀輸家並不會讓贏家獲得更多尊敬。如果書中八卦屬實,那僅管作者在歐巴馬的名字前面堆滿正面的形容詞,他們最終拼湊出的歐巴馬和其他歸類為政客或 phony 的候選人也不過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差距。

暫時撇去個人立場,來看看書的內容呢?

兩位作者在前言表明,為了讓訪問對象暢所欲言,他們選擇 "deep background" 方式,也就是從頭到尾不透露消息來源,書中引述也幾乎不做任何註記或出處說明。讀者看到的是小說式的寫法,無從判斷內容真假。除非有其他證詞支持,這種訪問方式難保不會被受氣的幕僚當作洩憤管道。讀者雖然得到作者拍胸脯保證,他們八卦式的寫法實在讓人懷疑他們的保證。有些小故事真的很難讓人相信是有憑有據,尤其是寫到候選人內心想法時。譬如作者以引述的方式寫柯林頓因為某人的行為打擊到她的聲勢而內心暗罵此人是 asshole,我不太相信柯真的對記者老實承認:是啊,我當時忍不住就脫口罵他是個渾蛋。

將近五百頁的書只寫出候選人及其幕僚的各種算計:如何討好選民、如何攻擊對手、如何尋求大老支持、哪些票源必須爭取、哪些選區乾脆放棄。本來希望看到一些政策或政見討論,結果完全沒有,全都是種族歧視、性別歧視、人格誠信等負面的質疑爭吵,誰說錯話該罵、誰演講佔了上風等枝節末微的事件。這本書整體是有著讓人讀下去一窺究竟的魅力,但內容是相當膚淺的。

讀這本書意外的好處是學到政治文章常用的辭彙,壞處是這類型文風往往生硬又愛雕琢,讀得很累。不能少用一點名詞動詞化的字嗎?strategize 大概是全書我最痛恨看到、作者卻超級愛用的單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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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 諜影行動 Tinker, Tailor, Soldier, Spy

TTSS_poster以下是閒聊式的電影觀後感等雜談;可能有

去年二月份在國外一個專門介紹歷史劇的部落格得知這部電影的拍攝消息。當時看到演員陣容:Gary Oldman、John Hurt、Colin Firth、Mark Strong、Benedict Cumberbatch、Ciarán Hinds、Tom Hardy,就覺得非看不可。隨著上映日接近,七月先弄了原著來看,沒想到臺灣這兒拖到今年三月底(03.30)才上;是想等所有國際電影獎項頒完好在宣傳時有文章可做嗎?不幸地是這部片雖然頗受好評,Gary Oldman 幾乎在各大獎都獲最佳男主角提名,最終還是只在英國當地較獲青睞。

這樣的「低調」其實可以理解。原著本來就屬於小眾市場,雖然是間諜小說,但沒有緊張刺激的追逐打鬥,也沒有香車美人和高科技器械,只是一個老頭不停翻閱卷章和走訪事件相關人士。況且背景是不早不晚的七零年代,當時流行的事物和人們的穿著打扮現在看了大概只會覺得土得不得了。光是電影有機會上映,我都想謝謝臺灣片商了,不過看到首映第一週臺北只有八家戲院、每家不過三、四個場次,還是好傷心啊。

TTSS 的故事簡單說來,是 Gary Oldman 飾演的 George Smiley 在被迫退休後又被白廳官員徵召回,要揪出潛藏在英國情報單位 MI5(片中以 the Circus 稱之)、為蘇俄效力的雙面諜。(根據 le Carré 的說法,OED 曾問過他 mole 的語源,不過他也不記得了。可能是蘇俄人用過或在他們的文件上看到,也可能是他自己發明的。曾有讀者問他是否從 Francis Bacon 的著作得知此用法,不過 le Carré 回應是他不曾看過培根的 History of the Reigh of King Henry the Seventh。)

Smiley 以前的上司 Control 認為地鼠(鼴鼠?)是高層五人中的其中一個。先談 Control:
John Hurt 飾演。小說裡 Control 早就死了,只出現在眾人的回憶裡;電影先演出原本放在很後面的簡報戲,讓劇情比較配合事件發生順序。在這個充斥中年大叔的片子裡,Hurt 的外型和年紀大概是是最符合小說形象的。TTSS 裡對他著墨不多,其實他和 Smiley 像是同個豆莢裡的兩顆豌豆,不過他給我的感覺是更心狠手辣些。有時後懷疑,他派 Prideaux 去匈牙利是因為心裡已有個底,要為任務失敗後的策略佈局(不管是否為了保住職位。)

地鼠候選人
George Smiley:Gary Oldman 飾演。Control 為了找出地鼠,掉進蘇俄和地鼠佈置的陷阱,他辭官下台,Smiley 也跟著走人。(片中是 Control 要 Smiley 一起走,可是小說好像不是這樣。)雖然 Control 也將他視為嫌疑犯,私底下應該是相信他的清白,Smiley 也是對他忠心不二。我相信憑著 Oldman 的演技,不論何種中年男子的角色他都可以勝任;不過雖然在此片他特意扮老,行動特地放慢,「型」還是完全不對。小說中的 Smiley 應該快六十了,不但矮胖,而且老是穿著考究但不合身的衣服。Oldman 據說為了角色刻意增肥,還是和小說中的形象有段距離。尤其幾個過場的走路鏡頭,他的步伐簡直可以用輕快有力來形容!(需要的時候,Smiley 也可以身手矯健,不過平日應該都是要死不活的樣子。)

Percy Alleline:Toby Jones 飾演。Control 下台後由他接下負責人的位置。出身和大部分同事不同而略帶自卑,但野心勃勃,可惜不管怎麼表現都被說成幕後應該是受 Haydon 操縱。當初看書的時候,我一直覺得 Jones 比較適合演 Lacon,看完電影就知道這個選角是正確的。

Bill Haydon:Colin Firth 飾演。如果衝著 Firth 看這個電影,一定會相當失望;他的戲份非常少,比小說裡還少,因此使得 Haydon 某些行為的動機解釋得不夠清楚。不過 Firth 相當符合 Haydon 的形象,也就是一般人印象中帶點貴氣的英國人再加點自負和少許的傲慢。書中說他帶點藝術家個性,不過這實在很難具體形容。他是雙性戀,電影裡淡化了同性的部份。

Roy Bland:Ciarán Hinds 飾演。對他印象最深刻的是 95 年版 Persuasion 的 Captain Wentworth、某集古墓奇兵的壞蛋、Rome 的 Caesar。Bland 在小說裡也算典型的英國人,不過出身比 Haydon 低,忘了是勞動還是中產階級。Haydon 是一路都很順遂的類型,Bland 則要靠自己打拼。因為年輕時參與過政治活動,雖然在圓場核心,也不是完全受到信賴。和 Haydon 一樣,電影也淡化了這個角色。

Toby Esterhase:David Dencik 飾演。Esterhase 不是英國人,和前面幾位比起來,似乎只能算是跑腿的。小說裡對他的描寫非常有趣,而且他的個性圓滑得多,所以我對電影最後他崩潰痛哭有點不解(那場戲是另外寫的,和書裡完全不同),不過那場戲張力十足。

其他
Ricki Tarr:Tom Hardy 飾演。Hardy 的年紀完全不對,Tarr 少說也有四十歲,應該是個歷盡滄桑、常搞露水姻緣的大叔。不過有了 Hardy 就像多個 eye candy,所以也沒什麼好抱怨的。Control 下台一年後,逐漸平靜的圓場因為他而再起風波。Tarr 雖然沒有證據,但他和蘇俄女間諜 Irina 的遭遇證實了地鼠的存在,小說裡就是大家聽完他的供述後暗中重啟調查;電影裡往後挪了,想來是為了製造一點懸疑感。Tarr 的故事從香港搬到伊斯坦堡,而且稍微簡化(不然電影三小時也演不完),個性較為深情,其他大致都符合原著。

Peter Guillam:Benedict Cumberbatch 飾演。Guillam 有點像是 Smiley 的 protégé,但對 Haydon 也有相當程度的敬重崇拜。Smiley 離開後,他被流放到其他部門,也遠離了圓場。但是和 Smiley 等人比較,他是唯一能找到正當理由進出圓場的人,所以偷資料大半都要靠他,戲份吃重,內心戲也多;Cumberbatch 搶到這個角色真是太太幸運了!不過 Guillam 其實也是年過四十的中年人,有固定女友(但感情不穩),並不是同性戀--電影裡讓他常注意周遭美色倒成了一種障眼法。書中也沒有因為調查工作而和女友分手的設定,反而是任務完成後他更重視他的女友了。話說回來,將來如果改編 The Honourable Schoolboy,他的小女友兼同事 Molly Meakin 會怎麼出現?總之,同性戀的設定是畫蛇添足,小說裡已經有兩位了。

Jim Prideaux:Mark Strong 飾演。他在圓場的定位和 Tarr 有點像,專門出外勤,但年紀更大,和 Haydon 同期。Control 接獲假情報,捷克方面有個將軍願意投誠並揭露地鼠身分,所以他派有捷克身分的 Prideaux 跑去交涉 . . . 是的,事件原本應該發生在捷克,不是匈牙利。Prideaux 的回憶帶給小說中難得的動作場景:森林中捷克進行假演習,出動眾多士兵坦克掩飾圍捕英國間諜的真相;還有一小段飛車追逐。電影直接搬到市區的露天咖啡座,是預算不夠嗎?

小說一開始就是他新到一所學校後和學生們的互動,讓我看得一頭霧水。電影將這段挪到開演約四十分鐘後,我覺得改得很不錯,故事變得比較流暢,也多了驚奇。(那四十分鐘我一直在想,他不是沒死嗎?我想多看點 Mark Strong 啊。)不過小說裡他對常關心他的學生 Bill Roach 沒有電影裡兇,只是變得比較心不在焉。

Oliver Lacon:Simon McBurney 飾演。McBurney 是個常見但我叫不出名字的演員,印象中多扮演些不太正派的配角。剛開始我覺得找他演 Lacon 蠻奇怪的,不過預告中看他對著 Oldman 說:"There's a mole, right at the top of the Circus. He's been there for yearssssss." 那個 years 拉得又長又慢,聽起來好像蛇吐信,妙極了,剛好搭配 Lacon 狡猾的個性。他在書中的角色是協調白廳(英國中央行政單位)和 MI5 的溝通,搞不清楚究竟是什麼官位,雖然在這個故事裡支持 Smiley,到了 TTSS 的續集就會發現他頗有心機,還是以保護自己的利益為主。

Jerry Westerby:Stephan Graham 飾演。看到 Graham 在這部電影和海濱帝國裡的扮相,很難和偷拐搶騙Snatch)的 Tommy 連在一起。Westerby 是電影裡和原著偏離最多的角色。原本應該是個人高馬大的貴族後代,兼差圓場的外勤,正職是記者。他在 Prideaux 事件後去布拉格出任務,聽到一些消息,寫信轉述給 Smiley,但已經太遲,隨後就遭到冷凍。他提供的消息剛好補充 Prideaux 事件中捷克軍隊的行動,證實這是一個精心計畫的陷阱,用來徹底打擊 Control,讓他無法追查地鼠身分。電影沒有森林那段,所以不需要這個角色,Westerby 變成事件當天的接線生。讓人疑惑的是,書裡的接線生 Sam Collins 到了 TTSS 的續集 The Honourable Schoolboy 會是個滿重要的角色,而且 Westerby 同樣會出現在 THS,還是主角呢!這樣看來,TTSS 製作團隊是不打算改編 THS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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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對故事的步調已有心理準備,看電影時還是忍不住覺得進展得好慢,而且導演拍攝手法也很傳統,讓我好奇難道是為配合故事的年代背景?但小說使用的敘述手法本來就不容易改編,所以即使步調緩慢,對於這樣的成果我還是相當佩服。尤其電影以另外增加的耶誕派對貫穿全戲,利用這個大家都會出現的場合、藉由角色的舉止互動等帶出角色的個性,這是難得電影自己加戲卻不影響原著精神的範例。(不過 Mrs Smiley 的打扮是不是太妖艷了?我總覺得她是高雅貴氣型的。)改編整體相當貼近原著,在有限的時間內來龍去脈也算儘可能交代清楚了。畢竟這故事十分複雜,小說光看一遍也未必能窺盡全貌,老實說還是建議先看小說再看電影。對我來說,即使已經知道地鼠身分,依然不會影響觀影樂趣。有點遺憾的是片子的字幕翻譯沒有做得很好,譯者有些地方大概漏掉了否定詞或雙重否定,翻譯和原意完全相反,地鼠最後自白也有幾個地方怪怪的。

電影另外一個讓人欣賞的地方是額外安排的細節。同樣是運動,Lacon 找部長打球,Smiley 是獨自游泳(調查開始後多了個保鑣),都很符合角色的個性:前者重視人脈,後者已習慣獨來獨往。從 Lacon 家回倫敦的路上車子裡跑進一隻蜜蜂,Smiley 仔細觀察後配合蜜蜂的飛行路徑開窗讓它飛出去。雖然他後來騙了 Tarr,可是從蜜蜂一事和他對妻子的深情與容忍,看得出 Smiley 的本性是溫柔的。電影開始不久 Control 簽字離職,觀眾從他的後方看到他很清楚地簽出大寫 C,鏡頭隨即移開。他不可能簽 Control,那只是個代號,所以他的真名究竟是?到現在我還是不知道。Guillam 和女同事的互動,派對裡 Control 對 Alleline 的譏刺、Haydon 和 Prideaux 的相視而笑也都是極佳的伏筆。

電影裡有一段蘇俄情報頭子 Karla 要 Prideaux 和 Irina 對質的戲,相當令人震撼。不過電影看完後兩天,我才突然想到:書中沒有這段,兩人有可能見面嗎?於是我跑去翻書。Prideaux 是十月底出任務,隔年五月底出現在 Thursgood's 學校。他曾告訴 Smiley,回到英國暫待在圓場分站 Sarratt 時,那邊的泳池和半年前一樣髒,所以他大概是四月回到英國。Tarr 也是四月認識 Irina,十月找 Lacon 求救;Irina 被處死則是七月的事。如果按照小說的時間表,雖然有可能,但時間並不充分。根據 IMDB 的說法,拍攝還是劇本編寫時曾向 le Carré 求助,也許這樣的安排是作者認可的?話說作者有出現在耶誕派對上!下次有機會看到此片,要玩玩 Where's Wally 了!

最後聊一下電影的結局。收尾時的配樂是帶著香頌感的 La Mer,我不清楚歌詞唱些什麼,但那輕快的曲風對照角色的來來去去和 Prideaux 最後尋求 closure 的方法,不曉得為何反而有種強烈諷刺味。地鼠雖然挖了出來,Smiley 的困難才剛剛開始,最後他坐上 Control 和 Alleline 曾坐過的位置,眼睛炯炯有神,似乎蓄勢待發的表情其實並不太像 Smiley。而(電影裡始終看不到臉孔的)愛妻終於回家,破鏡重圓應該是件美事。可是想到小說最後形容他老婆的那句話:"tall and puckish, extraordinarily beautiful, essentially another man's woman." . . . 這個故事真的沒有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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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 Rules of Civility by Amor Towles

More about Rules of Civility一本賣弄學問、品味、氣質、包裝成 literature 的通俗 fiction。

Katey Kontent 來自紐約市的布魯克林,目前在曼哈頓的一家律師事務所擔任秘書,住在一間提供給單身女性的宿舍。1937 年,Katey 和同樣沒有男友、來自印地安那州的富小姐室友 Eve Ross 決定一起過除夕夜。在狂歡的第一站,一間爵士酒館,她們搭訕上鄰桌的貴氣單身漢 Tinker Grey。他和兩個女孩成為朋友,將她們帶進紐約的上流社會;但一男兩女,三人的關係終究很快起了變化 . . .

前兩個月在圖書館看到這本新書時隨便瞄了兩眼,只覺得封面很美,但書名不大吸引人。後來發現網路上評價不錯,博客來居然有專頁介紹,把它拿來和 The Great Gatsby 相提並論,這倒是引起了我的好奇心。作者 Amor Towles 是間投資公司的負責人,Rules 是他的處女作。小說由中年 Katey 和丈夫看展時在展出的攝影作品中看到兩張截然不同的 Tinker 開始,大致上就是 Katey 回憶 1938 年這一年間發生在她週遭的事件。

開始看這本書時,我剛放棄 The American Heiress,作者雖然喜歡在敘述中放進滿滿的隱喻明喻,他的寫作風格還是比我放棄的那本好太多,所以滿分五顆星的話,我一開始覺得這本書值四顆。不過看了八十多頁還是看不出個名堂,評分於是掉到三顆;過了一百頁後開始被不明所以的敘述與絮叨磨掉耐心,之後就在要給它兩顆還是一顆星間掙扎。要不是我對故事結局還有著好奇,這本書的感想可能就要改放在三月中的那篇文了。

這本小說很明顯的特色是對話不用引號,只在對話開始前放個破折號。對於這種標新立異的標點符號使用法,我個人的態度保留,覺得比較適合成名或暢銷作家--反正怎麼亂搞都會有人看在你是大師的份上幫你解釋。在 Rules 裡的問題是,沒有引號,讀者想分辨對話或敘述者的補充會變得有點困難。譬如以下這句:
-Oh, I laughed. Not exactly.

是 "Oh," I laughed. Not exactly. 還是 "Oh," I laughed. "Not exactly."?

不過上述畢竟只是小小的不便而已,重讀上下文通常可以判斷出來。讓我讀得最痛苦的是,中短篇長度可以說完的故事,因為加油添醋的景物描寫變成了三百多頁的長篇。作者很喜歡藉由凱蒂之口描述曼哈頓的美,從觀察各種事物和偶發事件來抒發感想或人生的道理與哲理,但是和故事一點關係也沒有。更可怕的是,作者還很喜歡藉用這個機會引經據典,深怕讀者不明白 Katey(作者?)飽讀詩書;連小配角也可以脫口引用莎士比亞,再讓 Katey 用緊接著的下一句幫他補完,剛好也是回答。所以書裡可以看到聖經、但丁的 Inferno、狄更斯的 David CopperfieldGreat Expectation、莎士比亞的 Macbeth、刻在自由女神像入口詩作 The New Colossus、Congreve 的 The Mournful Bride、Thoreau 的 Wadlen 等等。Katey 好學不倦到配角引用 Virgil 時,還能分析對方的抑揚頓挫無懈可擊。

讀到一半時,我感到非常困惑:這是中年女性邊回憶邊以自己五十多年的生活經驗做評論,還是中年女性單純回憶年輕時的經歷?讀起來不太像前者,但如果是後者,Katey 的博學多聞真是令人吃驚。除了文學研究,她可以從兩句對話分辨出旁邊的人在討論 Cézanne,邊看畫邊分析評論剛出道畫家的畫風、模仿了哪位名家;不時嘲笑大律師的文法(不過隨後的敘述馬上犯了自己才嘲笑過的錯誤);室內裝潢風格、槍械零件材質都可以說得頭頭是道;初次去馬場,觀察十分鐘後可以分析場邊人群的心理和生活習慣;這是一個 25、26 歲,藍領家庭出身、自稱靠書本充實自我的女子,還是研讀了很多資料的作者的投射?

故事的進行完全只依賴凱蒂不停的和其他人物巧遇:和同事喝酒巧遇 Tinker 的哥哥讓她有機會發現秘密、欣賞百貨公司櫥窗時巧遇和 Eve 一起渡假的太太後觸發內心妒意、和 Tinker 用餐時巧遇他的教母造成日後的緊張、偷溜進晚宴後巧遇 Tinker 的朋友讓她更進一步打進上流社會 . . . 幾乎所有事件都是巧合,整本小說用「不合常理」來形容應該是相當貼切。如果 Katey 能討喜點就好了,偏偏她講話方式非常「陽剛」,不像女性,又帶著電影電視劇中紐約人常見的自負、身為紐約人、住在曼哈頓的驕傲感(有點像慾望城市裡的 Carrie)。個性也很不可愛:介紹 Eve 前先批評從中西部來紐約打拼的女孩;同事把重要文件遺忘在車上,因為不滿對方主動向上司示好,居然打算把文件留在車上冷眼旁觀同事的下場。為什麼這樣的女人可以先後吸引四個男人向她求愛,工作上或其他場合也不缺人拉她一把?作者並未從敘述中表現出主角的可愛或迷人,至少不能說服我相信主角的際遇。

一句話解釋小說來龍去脈:在曼哈頓住了幾年的上班族,一邊讚嘆此地的美與活力,一邊暗批剛來這個大都會的外地人,然後自己慢慢往在這邊生活了上百年的有錢人靠近。最後的爆點就不說了,再講下去我也要變成潑婦;總之,接近 Katey 的男人都很可憐!因為對故事毫無感動,她最後感嘆「人們做出選擇的同時也具體了必然的失落」,對我來說不過是無病呻吟罷了。(選擇了這本書的同時,決定了看完後的失落?)

只能推薦給喜歡優雅文風、喜歡研究遣詞用字、對曼哈頓(不包括紐約其他區)有很多很多愛或很多很多嚮往的讀者。



PS. 以下是博客來專頁的介紹(活動已結束),將此書暫譯為上流法則。小說書名來自喬治華盛頓出版的同名小書: George Washington's Rules of Civility & Decent Behavior in Company and Conversation,書中列舉出 110 條做人處世的基本準則,算是小說中的一個重要伏筆。我看的版本最後也附上了這 110 條規矩。又,根據小說的說法,故事發生的當時美國其實還處在經濟大蕭條(Great Depression)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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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是1938年的紐約,二戰前的蓬勃年代,經濟繁榮,人才輩出,一個充滿爵士、醇酒、晚宴風華的時代。小說描述Katey Kontent,一個平凡如你我的小秘書,聰明、冷靜,從不輕言妥協,如何在來到紐約這一年裡,憑藉努力與機緣,一步步往上流階層靠近的歷程。

故事一開始,就是大都會的新年夜,Katey與室友Eve,在格林威治的爵士酒吧結識裡了年輕又迷人的銀行家Tinker。儘管Tinker的出現不在Katey原有的人生規劃,但也意外的將她引介進私人俱樂部,上流社交圈的生活。與Tinker失之交臂的Katey,與上東區一位富有、前衛的時髦寡婦結為好友,也在這一連串的過程中經歷上流社會所謂的富裕與地位,表象下的嫉妒、背叛與慾望。儘管Katey暗中期待,命運能否將Tinker重新帶回她的生活,她也將經歷,人生中每個選擇必然的獲得與失落。

文字優美且動人,Rules of Civility是一封給紐約的情書。就像張愛玲筆下的上海、好壞皆有之、理想貪腐皆有之。不可抹滅的是,從那年代流傳至今,點點閃耀的風華。在經濟衰退的今日,留下紐約曾有的繁華與閃耀氛圍,重新構建卡波提、費滋傑羅年代的優雅風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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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 The Spy who Came in from the Cold by John le Carré

More about The Spy Who Came in From the Cold". . . one can't be out in the cold all the time; one has to come in from the cold. . . d'you see what I mean?"

唉,Le Carré 的小說都是這麼陰鬱嗎?!

The Spy 是勒卡雷的成名作,1963 年出版,東德築起柏林圍牆還沒多久。中文版有好幾個版本,從舊到新分別是:從寒冷中來的間諜東山再起的間諜冷戰諜魂小說主人翁 Alex Leamas 是個失婚中年情報員,負責英國潛伏在東德的情報網。故事開始時,他的同事和線民有的被捕、有的遇害,情報網近乎瓦解。屈辱地回到英國後,上司 Control 徵詢了他的意見(想休息還是想扳回一成),他們一起(包括 Geroge Smiley 和 Peter Guillam,但 Smiley 當時並不在圓場工作。)研究出一個重傷對方、也就是直接拉下東德情報頭子的策略。

就在 Leamas 為自己在計畫中的身分「舖哏」時,他認識了年輕的女性共產黨員 Liz Gold,寂寞空虛的心不自覺受到她的吸引,無法克制自己和她保持距離。一步錯、步步錯,Control 的計劃才展開,Leamas 就遭遇許多未曾預料的變化。這位對工作開始感到無力、倦怠的情報員,這次能否成功「從寒冷中回來」?

書名中的 "cold" 除了來自 Control 說的一段話,也呼應故事的冷戰背景。勒卡雷在這個版本的序言承認 Leamas 有自己的影子在。1961 年,身為情報員的他曾在西柏林這頭目睹柏林圍牆的興建。當時勒卡雷正處於困惑徬徨的時刻,婚姻不保,對工作的意義和核心價值也有所懷疑。柏林圍牆給了他故事靈感,小說的完成助他度過這段低潮。

Tinker, Tailor, Soldier, Spy 回頭看,可以感覺出 The Spy 的略為青澀,作者似乎還在摸索寫作技巧,但風格已經建立:敘述步調不疾不徐,簡單且不帶太多情緒,紮實而少廢話,而故事又能在這樣的步調下飛快地進展,也許不到絕無冷場,卻常讓我在每章結尾忍不住「啊,再多看一章吧!」

這個故事除了看 Leamas 如何在夾縫中求生存,最厲害的還是 Control 等人設下的圈套,也就是小說後半的情節轉折。這裡實在很難在不爆雷的情況下討論,只能說和後期的 The Honourable Schoolboy 的佈局有點像,誰是棋手、誰是棋子、誰遭到犧牲,不到最後難以分辨;而情報世界的殘酷更是令人難以想像,而且這本書中幾個配角對人性的玩弄更深一層(顯然 Control 和 Smiley 操盤的手法並不相同),讓人即使已經闔上書本,情緒卻仍沉浸在故事中,久久難以平復。

The Spy 出版後獲得英國 Crime Writers' Association 的最佳犯罪小說獎: Gold Dagger Award,之後又獲得美國 Mystery Writers of America 的最佳推理小說:Edgar Award。(不是很確定這裡的 mystery 是否可以翻成推理。)根據維基百科,2005 年匕首獎五十週年,此書還從所有金匕首得主中脫穎而出,獲得 "Dagger of Daggers"。我在 aNobii 網路書櫃給了此書滿分五顆星。當時其實有點掙扎,因為閱讀後期我對 Liz Gold 這個角色很不滿。勒卡雷在一個很關鍵的段落安排她的出現,可是對故事發展來說並不自然,導致 Liz 後來的行為顯得愚蠢且不合常理,缺少可信度。不過當我把全書看完,不禁覺得果然還是這樣的結束最完美,那一點瑕疵不足以破壞此書的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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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 最近放棄閱讀的書

雖然這個主題可能讓人感覺不太厚道,但為了我的心理健康,還是有必要抒發一下。以往看書習慣是一旦開始就會努力看完,沒想到最近(大概是少了耐心)連續兩本都讀不到一成就看不下去了。(還好這些書都是從圖書館借來的。)

Confidential
The Life of Secret Agent Turned Hollywood Tycoon Arnon Milchan
More about Confidentialby Meir Doron and Joseph Gelman
Gefen Books
2011 年出版

這是以色列人 Arnon Milchan 從情報員轉電影大亨的真實故事,他參與製作的電影包括 Once upon a Time in AmericaPretty WomanL.A. ConfidentialMr & Mrs SmithKnight and Day 等等。根據作者所說,他們剛開始並未獲得授權,是等寫完、把手稿拿給 Milchan 本人後才獲得背書,進而有機會獲得更多秘辛、訪問更多重量級人士。這本書吸引我的是情報員和賣座電影兩個關鍵詞。根據封面摺頁的介紹,Milchan 的人生只有在 Ian Flemming 或 John le Carré 描寫的世界裡才看得到--這種說法其實是個警訊:兩位作家寫的根本是不同風格的諜報世界啊。

Milchan 曾因涉嫌販賣軍火遭到美國某司法單位起訴,Confidential 一書從他向以色列總理求救為引言,再回頭談他的童年。老實說我只看了前兩章就放棄,因為光是描寫個童年,作者便跳來跳去;一下談他的出身,一下談他的運動天份,一下談祖父和父親,又跑去談他的視力問題,非常瑣碎凌亂。不過最讓我受不了的是作者的文字。他們好像深怕 Milchan 的人生不夠吸引人,老是用「某某人物/事件後來造成如何如何衝擊/對 Milchan 造成如何如何的影響」這種頗為聳動的句型。對於他的才華描寫得天花亂墜,唯恐讀者不明白此人之天賦異稟。實在受不了這麼 corny 的寫法,所以看了 30 來頁便決定不要勉強自己了。


The American Heiress
More about American Heiressby Daisy Goodwin
St. Martin's Press
2011 年出版

此書在英國出版時原名 My Last Duchess,在美國和加拿大出版時換了名字。小說描寫的十九世紀末美國有錢人把女兒送到英國找貴族老公的故事。這類題材算是老哏,當年 Edith Wharton 和 Henry James 便已用過(The Custom of the CountryThe Golden BowlThe Wings of the Dove 都有類似劇情。)不過這本小說似乎還有意探討僕人的世界(說是似乎,因為看得太少無法確定),所以也有影集 Upstairs, DownstairsDownton Abbey 的調調。

作者出版這本小說前是個電視製作人,她的哥哥也是個小說家,父親 Richard B. Goodwin 是電影製作人,參與的製作包括早期的一些 Poirot 電影、Romeo and Juliet(1968)A Passage to IndiaSeven Years in Tibet。這樣的背景讓我對作者產生不小的信心。可惜作者文字上寫不出那個年代的感覺,雖然試圖用一大堆家具、陳設、服裝的描述來製造十九世紀氛圍,還是讓人難以進入狀況,用心的描寫反而帶著斧鑿痕跡。至於故事嘛,女主角的個性平面到完全無法吸引我關心她的遭遇,而且人物設定老套:嚴厲的母親、叛逆的主角、高傲的華族等,作者明顯用著現代人的觀點寫過去的故事,又只寫到表象而已;我不如直接去看 Wharton,感受她身為當局者寫出的真實和細膩含蓄卻扣人心弦的情感。

Confidential 一樣,這本書最讓我受不了的其實是文字,青澀、直白、破碎、毫無美感。當我看到第 34 頁的這句話:"He turned his wide face with its limpid blue eyes and flushed cheeks to Cora . . . " 瞬間覺得真的沒有必要浪費時間在這本小說上了。



順便提一本兩三年前看的書,剛好最近回顧讀書筆記時發現也是看了幾頁不得不放棄:《深夜裡的圖書館》。初翻閱時覺得作者的學識真是淵博,雖然這本書像是作者對圖書館和做學問的感想、碎念、聯想等等,讀這本書應該可以獲益良多。沒想到最後被譯文打敗。第 109 頁有這麼一段:

如果說每間圖書館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讀者們的反影,那麼它也顯現出我們不是、也不會是的那個形象。即使在最嚴的劃限範圍裡,對書籍做出任何選擇都會大過對這書的標籤,而一個愛打聽的讀者在最安全、最嚴密監察[sic]的地方,也會發現危險性(有裨益的或者應受指摘[sic]的)。

想來原文就很艱澀吧。才疏學淺的我完全看不懂這段話的意思,只有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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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展] 2012 法蘭克.西萊斯和尤.奈斯博談「犯罪與越界」

不是粉絲,沒看過他們的書,純粹去湊熱鬧。-Part 2

這場座談在台北國際書展一館的紅沙龍舉行。參加人數沒有山德森那場多,但前一場散會後,座位在兩分鐘內全數坐滿,站著聽的大概也圍了會場一圈;聽眾年紀似乎比山德森那場略高。

法蘭克.西萊斯(Franck Thilliez)是法國人,這次來台宣傳 Le Syndrome EGataca,繁體中文版由寂寞出版,譯名分別是《影像感染》和《左撇子的殺意》。尤.奈斯博(Jo Nesbø)是挪威人,這次打的書是 Harry Hole 系列的 Snømannen,中譯《雪人》,大雁文化出版。兩位都是知名暢銷犯罪驚悚小說作家,作品均曾改編為電影,有的即將由好萊塢大導執導。這場座談由主持人提問,最後再開放聽眾發問。兩人均以英語發言,西萊斯帶了出版社的人(法國那邊的?)一起上台。西萊斯本尊和宣傳照很像,奈斯博因為頭髮和鬍子,讓人有點認不出來。

談作品改編

奈斯博並不喜歡作品改編成電影,因為拍電影就必須有演員,有了演員等於角色有了固定的形象。他比較希望看到自己的角色隨著讀者的想像改變。Hodejegerne(英譯 The Headhunters)曾經改編成電影,因為當時版權已捐給某個幫助年輕人的基金會,加上是個獨立的故事,所以當基金會也來詢問,他不能一意孤行。後來英國製片公司 Working Title 找上他想改編 Snømannen。雖然他們態度誠懇,而且曾拍過他很喜歡的 Fargo(冰血暴),奈還是拒絕了;後來讓步的條件是必須由他選導演。雖然製片公司說電影圈不是這樣辦事的,不過他很堅持,所以 Working Title 最後讓步,拿了名單給他。最後馬丁.史柯西斯(Martin Scorsese)接下這個企劃。

西萊斯則沒有奈斯博的掙扎。他十年前剛出道時找不到出版商願意出版他的小說,後來好不容易有家小出版社同意出版他的處女作,結果一炮而紅,電影邀約隨之而來。他只覺得非常幸運,參與了電影的製作。參與這部電影的都是法國人,合作、相處得十分愉快,對他是很棒的經驗。這次 Le Syndrome E 則是好萊塢的邀約,能夠讓作品介紹到美國,他同樣覺得幸運,也很開心。由於還在談判階段,相關細節他就不便透露了。

奈斯博在此做了補充。他那個世代的人因為看電影而對犯罪產生興趣,如今他們的小說改編成電影,好像回到原點形成一個圓圈,他覺得很有意思。

談作品翻成其他語言

西萊斯表示幾年前從未想到自己的小說會翻譯成其他語言、介紹到其他國家。當收到翻譯版本,他會像收集戰利品一樣陳列在書架上,感到相當自豪。他大概 15 歲時(題外話:當他第一次說 "when I was younger" 時,我嚇了一大跳,為什麼要說自己是 "young girl"?!)讀到 Stephen King 的小說。這個在美國不知道什麼地方寫作的小說家,隔著這麼遠的距離居然還能夠以文字驚嚇、感動到身在法國的男孩,他覺得十分不可思議。開始寫作後他的夢想是透過小說,讓世界各地的讀者了解他居住的這塊土地。成名後為了宣傳而走訪各國,讓他發現讀者總是可以了解、體會他書中談的犯罪和情感,這些東西不會因為語言和文化的差異而改變。

談作品的背景設定

奈斯博表示小說背景的選擇起初全是隨自己心情而定。他開始構思第一本書時人在澳洲,所以立刻就決定故事要發生在澳洲。(以上可能有錯)寫第二本書時想要換個他沒去過也不了解的地方,結果選了曼谷。之後才讓他的主角回到奧斯陸。他認為犯罪不會因為地域改變,故事地點愈本土,反而愈能夠觸動更多海外讀者的心。至於新書 Panserhjerte(英譯 The Leopard)選擇香港,因為香港是個 "city in transit/transition",不停地變化,政治等各方面給人的過渡感剛好反映主角的心境。這本書裡另一個重要場景在剛果。奈斯博本來想寫辛巴威(地點可能有錯),但他去了剛果東部的 Goma 後,這個遭到游擊隊摧殘的城市完完全全就像 Conrad 筆下的 Heart of Darkness,那裏的黑暗與駭人讓他覺得非寫進書裡不可。

談受過哪些創作影響

西萊斯寫作時不看其他小說,因為即使努力不想受到影響,讀過的東西常常在渾然不覺下寫進自己的小說裡。他只看一些背景設定需要的參考資料,譬如心理學、科學類書籍。他喜歡科學手法辦案的犯罪小說,如 Agatha Christie、Georges Simenon 的作品(這裡可能有錯),也喜歡充滿想像力如 Jules Verne、Jack London 的小說。電影方面則有 The Silence of the Lamb(沉默的羔羊)和 Seven(火線追緝令);奈斯博附和 Seven 是近 20 年來最好的犯罪驚悚片。

奈斯博不太看犯罪小說,他覺得自己受電影和古典小說影響較大,譬如 Hemingway、Dostoyevsky、Jack Kerouac 等人的作品(還有一個美國作家,我只聽出是 Ch(K)...sky 的音。)他的父親收藏書,母親是圖書館員,所以家人都有看書的習慣。他還記得小時有次難得爸爸要念書給他聽,選書時看到一本封面是棍子上插個豬頭,故事有關一群小孩困在荒島上,感覺不錯,就要求爸爸念。那是 William Golding 的名著 Lord of the Flies《蒼蠅王》。他那時太小,聽不懂也不太喜歡,但是故事裡人性的黑暗、人物的恐懼、一些無法確切明指的特質他都確確實實感受到了。

奈斯博另外也提到音樂,他認為他那個年紀的人年輕時多多少少都會受到當紅歌手、樂團、創作歌詞的影響,譬如 Bob Dylan、Sex Pistols、Bruce Springsteen、Madonna 等等。

談作品中的暴力

(主持人說他們看起來親切和善,不像會寫出變態犯罪小說的人。)奈斯博開玩笑說這一切都是偽裝,下了台離開人群之後就會恢復本色!寫第一本小說時他曾拿給女朋友看,他還記得兩人當時在床上,女友邊看手稿不時邊斜眼瞄他,一副「我真的要跟這傢伙同床嗎」的表情。

西萊斯也說週遭親朋好友剛開始都很驚訝,簽書會也會碰到讀者反應:你看起來是個好人嘛。就像他曾訪問過的法醫,他認為只要能將工作與生活分清楚、兩者保持距離,緊記小說都是虛構的原則,就不會造成困擾。

奈斯博笑著補充,其實每個人內心或多或少都有點變態心理啊。(以下有一小段忘掉了。)

聽眾提問一:寫作時會把自己的個性投射在主角身上嗎?

兩位作家都表示會。奈斯博剛開始寫作時自以為不會,後來才發現有意無意地,主角多少都帶點自己的影子。反派也是,他常常需要挖掘自己內心深處扭曲邪惡黑暗的一面來寫好反派角色。西萊斯則提到因為創作是寫出心裡想著的人事物,往往順手或不自覺地寫進認識的人或製造相同元素。例如曾有讀者告訴他,他的小說常出現雙胞胎(或「兩兩成雙」性質),而且一定有個角色叫 Caroline!(或類似這個發音的名字。)

聽眾提問二:小說人物會改變作家嗎?

西萊斯給了肯定的回答。寫久了,角色就像自己家人,甚至如影隨形。即使好一陣子沒有出現在書裡,角色還是待在他的腦子裡。因為時間關係,奈斯博沒有回答這個問題。提問人以中文問完後,他好像沒等翻譯就回答 Yes?應該不可能是認真的吧?這邊因為他的搞笑,害我分了神沒注意。

無關緊要的一點感想:不曉得因為年紀或知名度高或英文使用上較順手,奈斯博看起來比較自信強勢,西萊斯則給人感覺稍微內斂謙虛。不過就像主持人說的,兩位都很親切沒有架子。奈斯博不曉得是不是性子比較急,還問現場多少聽眾需要翻譯;翻譯的確佔去不少時間,一小時的座談一下就結束了。不過難得有機會近距離接觸小說家,真是很不錯的體驗。這就是辦書展的重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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